小学部入口
网站首页
关于二外
新闻中心
教职员工
学生成长
教学教研
校 友 会
为您服务
搜索
学校简介
办学业绩
管理团队
图片中心
国际交流
寄宿生活
联系我们
学校要闻
媒体报道
国际教育
公告信息
视频中心
名师榜
外籍教师
科任教师
党工频道
团委
学生会
社团风采
特色活动
作品展示
群星璀璨
家长园地
心灵驿站
教研动态
师生感悟
成效成果
校本课程
校友资讯
毕业心声
校友祝福
办事指南
后勤保障
名师榜
访问学者
名师
省级学科带头人
优秀教师
外籍教师
科任教师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历史
地理
物理
化学
生物
体育
信息技术与综合实践综合
音乐
美术
心理健康
党工频道
党建园地
教工之家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职员工
>
党工频道
>
党建园地
>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
时间:
2015-06-18 08:47
来源:
未知
作者:
洛阳二外
点击:
次
市直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确保其待遇落实到位,现就贯彻《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文)文件精神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2015年3月1日前,具有高级职称原已延迟退休的在岗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可一次性申请提前退休,如不提出申请均年满六十周岁办理退休手续。申请退休人员请于2015年6月20日前按原有程序办理完毕,过期不予受理。
二、2015年3月1日后,年满五十五周岁至年满六十周岁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具有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精神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符合条件按原程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三、各单位请于2015年6月20日前将本单位目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女性名单汇总上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102室备案。以后凡是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女性,请及时持有关证件备案。
四、具有高级政工师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五、县处级女干部按照组织部的规定办理。
附:
1、《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
2、中共中央组织部电话通知
3、高级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汇总表
4、《申请》样表
2015年6月5日
女高级专家退休
上一篇:
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评委专家库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