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要求
时间:2014-04-29 14:43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次
仪容仪表是中学生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中学生应该做到仪表端庄,穿着得体、整洁大方,符合学生的身份和特点,追求健康向上、朴实自然之美,切勿赶时髦、图虚荣、不加分析地盲目模仿,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为了规范全校学生的仪容仪表,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我校学生的仪表仪容作如下规定:
一、头发要求:
1、头发要符合学生身份和性别特征。不留怪发型,不允许烫发,不允许染发,不打发胶、摩丝等定型剂。
2、男生要求:不准留长发、光头,不留中分,头发不能过厚,不能留毛刺,不能过分修饰;不留胡须。
(1)前不扫眉(前额头发下压不超过眉毛);
(2)侧不遮耳(无鬓角,头发不盖耳);
(3)后面头发长不超过发际线2cm。
4、女生要求:女生可梳成短刘海的运动式短发或马尾辫发式,不允许散发,不染发、不烫发,不束怪发。
(一)束发式
(二)短发式
(1)前不扫眉(不许留长刘海或斜剪式刘海);(2)侧发不过半耳;
(3)后不过衣领(可梳成运动式短发或扎束式马尾,过衣领的头发必须扎起,不能歪扎或斜扎,发夹不得过于异型、花哨);
二、面部要求:
女生不化妆、不涂脂抹粉(参加文艺演出除外)
三、服饰要求:
1、穿戴整洁、朴素大方。
2、拉链、纽扣要拉好、扣好,不要“敞胸露怀”。
3、学生日常穿着不易成人化,不穿奇装异服装,不扎彩色或怪异腰带。
4、女生头饰要简洁。
5、学生在校应背双肩书包,不背装饰性过强成人化的包进校。
四、穿鞋要求:
学生在校不穿高跟鞋、无后袢鞋等,在校园内不穿拖鞋。
五、指甲要求:
1、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装饰指甲。
2、指甲勤修剪,保持卫生。
六、其它要求:
不佩戴饰物及其它挂件(包括项链、手链、玉佩、耳环、耳钉、戒指等)。如发现通知家长取走或由政教处代为保管,本学期结束后归还。
为推崇清新自然、积极向上的学生仪表之风,特制定本要求,请同学们认真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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