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桌椅管理规定
时间:2014-04-29 14:39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次
为保证正常教育教学,减少课桌、椅(凳)的损坏,使其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1、学校将按各班人数配齐课桌椅,学校总务处与各班主任、英语小班教师签定领用手续,教室内课桌、椅(凳)、实行班主任、英语小班教师负责制。
2、学校将课桌、椅(凳)由班级(英语小班教师)落实到人。
3、班主任(英语小班教师)要将本班每一套课桌椅责任到每位学生,学生在初中学年内要一直使用保管本套课桌椅,中途不准调换。
4、学生因各种原因转学、毕业等,必须将其所用的课桌、椅(凳)按编号送交总务处方可办理离校手续。本班如有转进学生时,班主任要及时到总务处,办理领用新课桌椅的手续。
5、学校课桌椅的检查管理由学校总务处和政教处负责,定时检查,结果与班级考核挂钩。英语小班课桌椅的破损率将与责任人的年度考核挂钩。
6、关于损坏赔偿的规定。
(1)做好爱护公务、良好行为习惯养成和文明使用课桌椅教育。杜绝课桌椅乱涂、乱画、乱刻、粘贴、随意拧撬桌椅螺丝、钉帽等现象的发生。
(2)课桌椅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非人为损坏,应及时通知总务处进行维修。
(3)班级如果丢失课桌椅,负责人照价赔偿。
(4)课桌椅出现人为损坏现象,班级应查明责任人,由其本人负责赔偿。认为损坏指课桌椅出现断面、断脚、断撑、刻伤、划伤以及缺少部件。